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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对外地机动车29项首次轻微交通违法“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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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公安局2022-05-10

    5月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向社会公布,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即日起,沈阳公安交警将对外地机动车在沈阳市首次发生的29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那么,什么样的机动车符合“首违免罚”?29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哪些?如何认定为首次违法?沈阳公安交警相关人士给予了详细解读。

    一、什么样的机动车符合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罚条件?

    违法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地为非沈阳的机动车,也就是非“辽A”号牌车辆,但不含沈阳户籍人员在外地登记注册的车辆。

    二、哪些轻微交通违法可免于处罚?

    机动车在节假日来沈或者平日里来沈有应急抢险、救治伤员、重大疾病就医等紧急状况且能够出具相关证明的,在沈期间有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首次违法可以免予处罚,具体如下:

    1、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5、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6、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和拖拉机及其挂车以外的挂车,专项作业车,大型客车未喷涂放大的牌号的或者喷涂的牌号不清晰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8、实习期内未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9、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自报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查处的;

    10、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

    11、未按规定粘贴有效临时行驶行车号牌的;

    12、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且影响号牌识认的;

    13、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

    14、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1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16、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 千克以上挂车的;

    17、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8、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19、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20、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的;

    21、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22、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23、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24、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25、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6、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7、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8、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9、驾驶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低于10%的,且能够卸载消除违法状态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第25、26、27、28项中机动车类型为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三、如何认定是首次交通违法?

    驾驶机动车产生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违法行为发生前六个月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沈没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可适用“首违免罚”。

    沈报全媒体记者:吕良德编辑:时海波校对:郭树启责任编辑: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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