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里,除了能时不时的刷出大长腿的姑娘,也偶尔能看到一些“不平事”。
先说一件,王先生花了11万买了一辆吉利枫叶60s(图片|配置|询价),是一款纯电汽车,一个月后,电池被锁,没有动力,汽车就变成了一堆“废铁”,王先生大喊不公平,车商对此也是振振有词,到底是谁吃了亏,咱把事情摆开了分析一下。
事发2022年7月12日,王先生购买了一辆枫叶60s一台,声明中特意注明(包含电池)……

然后,一个月后,电池不好用了,无法再为车辆供电,新买一个月的车,只能趴窝变成“废铁”了。
不过,电池失去动力,还真不是电池质量问题,而是厂家给电池锁了。
如果是电池质量问题,还好解决,但厂家给电池锁电这事,就不好解决了,用户去和车商沟通,车商则表示,客户只买了车,不包括电池,想要车辆正常启动,那就每个月再给800元的费用,才能充电使用。
然后,用户肯定不愿意,拿出来声明表示,当初买车的时候,已经确定了,购车费用中包含电池的费用,车商负责人也确认了这个声明确实是企业出具的,但仍然表示这声明属于销售人员个人行为,属于无效声明,而且卖给王先生车的销售员也表示,要起诉就起诉吧。
隔着屏幕,我都能感受到王先生的无奈,啥叫弱势群体,在这件事上展现无遗,花了11万买车,1个月后,就不能使用了,即便当初签了声明,车商说不承认就不承认,而且在协商过程中,王先生的车就是不能用。

翻译一下说,不管谁对谁错,只要车企限制,用户的车就变成了一堆废铁,如果这是用户一方的过错,这事我们还能理解,但这事的责任,绝对不在消费者一方,车企就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消费者不管有理没理,在这个过程中,都成了受害者。
当然,车企可以推卸责任,表示只收到车的钱,没收到电池“租赁”的钱,锁电池一点毛病没有,说到这,就没法再争论下去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此时的消费者就是弱势群体,花掉11万买了一辆车,车企或者是车商,说锁电就锁电,完全没有调查过程,而即便用户手里有已经购买电池的证据,那也会被归结为是个人行为。

到这,我们得说说契约精神,这事不管是不是个人行为,只要车商还认可这名员工是企业得人,只要这名员工在与消费者签约的时候,代表的商家,那商家就应该遵守这样的“契约”,赔了,赚了那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事情,而不是直接甩锅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自己去起诉。
假如,这样的方法消费者接受了,那车商完全可以授意员工,用低价来销售汽车,然后,再以各种理由来拒绝履行服务,表示这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要起诉就自己起诉去。

作为普通消费者,不是所有人每天都闲着没事,可以陪着车商打官司,大多数最后为了避免麻烦,只能忍气吞声的多交钱。
这样的车商,想必消费者想要退车,也是千难万难的事情,不能退车,车还不能开,消费者能咋办,为了解决问题,大概率会自然倒霉,每个月交钱了事,否则,11万买了一堆“废铁”,损失不是更大?
这事情最后如何解决了,是不是达到了双方满意的结果,这事其实我们都不太关心了,我们更关心的是,厂家想锁电就锁电的这回事,到底合理不合理,是否通过书面合同,告知了消费者该负的责任,以及车企拥有的权利,在锁电之前,是否与用户经过反复的确认,即便是消费者违约,违约的前提又是什么?

其实,锁电也不是吉利枫叶一家的“秘籍”,之前也有纯电车型,在不告知用户的前提下,偷偷锁电,让纯电车的续航里程大打折扣。
新能源车市,尤其是纯电车销售的套路咋这么多,没有个能在雾里看花的眼睛,还真不知道该不该去买纯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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