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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机动车信息要注意!车辆这些地方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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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交警2023-03-20

    现在,车主对爱车有了

    越来越多的个性化需求

    改变车身颜色

    增加车内装饰

    更换车轮毂提升车的颜值和酷炫

    加装车顶行李架方便自驾游出行

    以上对车辆的变动

    需不需要到交管部门登记备案呢?


    温馨提示

    对于机动车来说

    许多部件都有严格的参数标准

    若车主需要对车辆进行改变

    应当在符合要求情况下进行

    并在变更后按照规定

    办理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哦!

    小编梳理了变更备案和变更登记的几种情形

    快来看看吧~

    ▼▼▼

    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的情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二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加装车顶行李架

    加装车顶行李架后,车辆高度增加值应小于或等于300mm,加装的车顶行李架长度、宽度方向上均不应超过车身顶部,行李架与车身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并应考虑行李架装载物品时的固定捆绑可靠性。

    (二)换装轮毂

    换装(其他形状的)轮毂后不应有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且安装的轮胎参数应与注册登记时记载的轮胎规格型号一致。

    (三)换装散热器面罩或保险杠

    换装散热器面罩或保险杠时,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不应改变原车的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散热器面罩有商标或者厂标等车辆相关品牌标识的,换装散热器面罩后品牌标识仍应保留。换装保险杠时,不应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不应构成车外凸出物,车辆的接近角和离去角不应发生改变,以及不应改变原车设置的外部(包括前部和后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注意:不能喷涂与以下车辆相同或类似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注意:加装的出入口踏步件不应具有载货功能,纵向上应在前后轮之间横向上单侧超过车辆侧面应小于或等于50mm,出入口踏步件与车身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且不应构成外部凸出物(边和角的圆角半径应小于或等于50mm)。

    申请变更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3、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办理地点

    目前,柳州市共有10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供变更登记和备案服务,车主可就近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和备案业务。

    温馨提示:车辆改变车身颜色或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时,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END

    审核| 莫小华

    文、图| 江梦凡 编辑| 邹艾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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