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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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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州之窗2023-03-25

    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起草了《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工作要求,支队于2023年2月23日,通过网络征求了公众意见。在吸收采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支队对《方案》进行了修改,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_宜宾市政府门户网站

    方案主要调整的内容

    1、将绿牌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小型汽车不列入重污染天气小型载客汽车限行范围。

    2、网约车不列入重污染天气小型载客汽车限行范围。

    3、借鉴其它城市的做法,重污染天气对私家车限行一天只限制2个号码,限制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4、将残疾人驾驶的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不列入重污染天气小型载客汽车限行范围。

    5、增加了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车辆类型

    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短信等方式及时推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当执行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等级应急响应时,机动车按以下方案实施限行:


    一、限行区域

    宜宾市翠屏区(老城、江北)、叙州区(柏溪、南岸)、三江新区城市建成区道路(见附图1)。

    附图1: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图

    1.老城区片区

    金沙江北路224路口-金沙江北路-西环线天池C线-翠柏路-沿江路-滨江路-长发街-蜀南大道中段北大街-真武路-西郊路-苗圃路-金沙江北路224路口合围区域。

    2.江北片区

    岷江大桥-蜀南大道北段-学院路-翠微路-金台街-红坝路(不含)-古塔路-五粮液路-锁江街-岷江东路-蜀南大道北段合围区域。

    3.南岸片区

    金沙江大道天宫山路口-金沙江大道-树人路-南丝绸路-清溪路-茶马路-七星路东段-蜀南大道南段三江路路口-三江路-文化路-长江南路西段-水云路-飘香街-桥湾路-望江路-弘毅路-叙州大道-天宫山路-金沙江大道天宫山路口合围区域。

    4.柏溪片区

    金沙江北路224路口-G247-江霞路-南华宫街-下场街-陵园路-桂园路-育才路-佑之路-德政街-康宁路-一曼路-224路口合围区域。

    5.三江新区片区

    菜园沱长江大桥-中元路-僰侯庙路一段-环长江景观大道-龙兴路-兴港大道-磅礴路-港园路西段-临港大道(沙坪路、护国路)-长翠路-峥嵘路-龙兴路-大学路-石岗路-白塔路-宜宾大道(飞云路)-黄桷坪路-环长江景观大道(含国道353黄桷坪路一段至锁江街段)合围区域。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限行方式

    1.黄色预警(III级)限行方式

    全天禁止燃油货运机动车、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货运机动车、工程作业车在本市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

    2.橙色预警(II级)和红色预警(I级)限行方式

    (1)货运机动车

    全天禁止燃油货运机动车、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货运机动车、工程作业车在本市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

    (2)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实施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三、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1.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2.新能源汽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校车、单位班车、邮政专用车、残疾人驾驶的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3.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7.确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通行许可的其他车辆。

    截至目前,宜宾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18.23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在全省排名第4。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慢慢地就成为了城市中最大的污染源之一,根据宜宾市大气污染源解析报告显示,2022年宜宾市中心城区PM2.5来源移动源占比为23.2%,夏季臭氧前体物主要污染来源移动源占11.3%。

    机动车尾气通常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铅、碳微粒和其他杂质粉尘等,其中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及颗粒物是主要的有害排放物,这些物质对我市空气质量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3年3月24日,宜宾市中心城区pm2.5浓度7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8%,优良天数49天、同比减少8天、重度污染天2天,同比增加2天,综合指数5.54、同比上升11.02%,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08名。同时,在宜宾全市11个区县中,有9个排名全省193个区县后100名,8个排名同比下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非常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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