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部门的解答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

汽车4S店也按这个分类来适用环评类别,通常建有维修场地、展销场地等。很多同行看来,展销场地污染有限,营业面积应只包括维修场地。
因此,不时有同行在提问,“项目用地面积约76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汽车4S店展厅、维修车间、附属业务办公楼及综合品牌展销馆,营业面积是按照用建筑占地面积还是用地面积呢?”
其实这个问题,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明确回复过。
1.2 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1年8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常见问题解答》指出:
(十六) 名录中“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相关规定的解答-121:名录“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中维修场所的营业面积包括涂装、销售、洗车等配套设施所占的总面积。
1.3 各省回复中,也有个很明确的。回复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03-22)
来信内容:领导您好。 请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中的,营业面积是怎么定义的呢? 现有一家4s店,维修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加上销售、办公生活用房等面积,共计8000平方米,且会使用一定量的溶剂型涂料。请问这种做报告表还是豁免环评手续呢?
答复内容:您好,来信收悉。营业面积是你单位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供的营业场所的面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您所提出的4S店,如营业执照上载明营业面积是8000平方米且使用溶剂型涂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于《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的,也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因此建议此后有这类疑问的可直接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因此,很明确,营业面积一般是指包括涂装、销售、洗车等配套设施所占的总面积,即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供的营业场所的面积。
来源 | 清慧环保
编辑 |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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