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汽车三包法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汽车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你是否曾为汽车三包成“难包”而发愁?
小安将持续选取典型汽车三包案例,和车友们一同分享。

【案情简介】
消费者于2022年8月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产品,2022年11月份车辆出现刹车灯故障,重启后故障短暂消失。后续的2个月内车辆又多次因同样的故障问题,进店检查、维修车辆。期间更换了刹车开关,但是故障问题仍没有解决。消费者认为刹车系统关系到行车安全,并且车辆经过多次维修,故障依然存在,已对车辆的质量及经销商的维修技术失去信心,要求经销商为其退车。经销商以维修次数没有达到4次以上为由,不予支持。
【分析处理意见】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争议车辆如果因同一最小可修理、更换的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累计修理4次,但是故障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经销商应当为消费者进行退换车。
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2023年第3期,转载请标明来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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