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执行,武汉市决定自11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限制,

并发布了《关于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武公交规[2023]64号)。下面是对相关政策的解读:首先,

我们将放宽部分货运车辆通行受限区域的限制。根据《通告》的规定,在每天的9:00到16:00和20:00到次日6:

00期间,微型车、轻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载货汽车将被允许在三个受限区域通行。

这意味着这些货车在这些区域内可以通行长达17个小时,具体详情请参见下图。其次,

我们将放宽部分货运车辆在相关区域和道路上的通行时间。根据《通告》的规定,微型车、轻型载货汽车和总长度不超过6米、

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的通行时间将得到延长。除了每天的早晚高峰时段(7:00到9:00和16:

00到19:00),以上类型的车辆将被允许在二环线内等白天限货区域通行(详见下图),其通行时间将增加至19个小时,

比以往多出7个小时。此外,我们还将设立专门的城市货运通道,以方便物流运输。近日,根据最新发布的《通告》,

关于货车通行的规定进行了一些调整。在这份《通告》中,提到了一些可以通行的工业园区和市场,例如江岸三盟工业园、

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等等。此外,通告中还列举了一些可以通行的道路,如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等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货车的通行效率和道路的畅通程度。同时,

这份《通告》还取消了本埠和外埠货车的区分管理措施,使得外埠货车的通行规则与本埠货车保持一致。此外,对于渣土运输车、

混凝土搅拌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告中也进一步加强了其通行管理,明确了相关车辆在武汉市的通行规则和要求。

为了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我们希望大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

文明的道路出行环境。记者们在此提醒大家,与行驶的车辆保持距离,注意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的指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我们也希望大家在通行过程中能够互相尊重,让道路出行更加顺畅和愉快。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
请随时联系我们。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融媒体记者:奚伟 王炜杰 通讯员:武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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