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消费者需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完成车辆挂牌。提交补贴资料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和修改补贴资料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向消费者发补贴款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参加主体
不限户籍的18岁(含18岁)以上的个人消费者。
三、车辆条件
所购买车辆必须是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且完成挂牌。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新能源轿车、小型普通新能源客车、小型新能源越野客车,不包括燃油车、货车、营运车、特种车、二手车。
四、补贴标准
对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临沂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按照5万元以下(价税合计)的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每辆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5万元(含)至10万元(价税合计)的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每辆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10万元(含)至15万元(价税合计)的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每辆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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