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油改气”违法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机动车“油改气”改变了已登记的“燃料种类”和有关技术参数,违反了上述规定。
二为什么以前可以给机动车改气,现在不可以了?
答:新修订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定的监检范围是:“经过机动车辆登记部门同意的在用机动车车用气瓶的安装。”,旧版相关《规程》无此规定。
三哪类机动车可以办理气瓶登记使用证?
答:整车出厂的车用气瓶(汽车生产厂家制造出厂时已安装了车用气瓶)在技术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气瓶登记使用证。
四 已取得气瓶登记使用证的“油改气”车辆还能加气吗?
答:2021年11月1日以前在我市依法取得气瓶使用登记证,且车用气瓶经检验合格,在检验有效期内的,仍可正常加气。“油改气”车辆或气瓶达到报废期,气瓶使用登记证也随之注销。
来源:“吴忠市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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