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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车、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备案看过来!这些政策和你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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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邛崃2022-09-16

    新车、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备案看过来!

    这些政策和你息息相关~



    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促进汽车流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新车、二手车销售市场主体应及时完成备案登记~

    ……


    备案细则如下


    1

    二手车交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一、适用范围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设立条件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涉及拍卖和外资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九条、第十条办理)。

    三、备案要求

    1.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2.企业登录商务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网址:http://bfqc.scjss.mofcom.gov.cn/)注册备案。及时逐车、如实填报二手车辆交易信息与企业经营数据,建立车辆交易档案,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遵守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及消防安全,并自觉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客服电话:010-67870108)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②场地租赁合同 ③土地使用权证④备案登记表(交至蜀锦路68号C座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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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登记表

    #01

    二手车交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2

    汽车交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一、适用范围

    1.《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2.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二、备案要求

    1.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2.企业登录商务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网址:http://bfqc.scjss.mofcom.gov.cn/)注册备案。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应严格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遵守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及消防安全,并自觉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客服电话:010-67870108)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修正)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提交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②场地租赁合同 ③土地使用权证④备案登记表(交至蜀锦路68号C座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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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登记表

    #02

    汽车交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




    3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登记




    一、适用范围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的企业可办理备案。

    二、设立条件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涉及拍卖和外资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九条、第十条办理)第二十八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三、备案要求

    1.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2.企业登录商务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网址:http://bfqc.scjss.mofcom.gov.cn/)注册备案。及时逐车、如实填报二手车辆交易信息与企业经营数据,建立车辆交易档案,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遵守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及消防安全,并自觉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客服电话:010-67870108)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提交材料:①属地规划部门出具的市场建设规划确认文件②市场建设方案 ③ 法人代表身份证④二手车交易市场是否符合规划的申请⑤市场建设手续(含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⑦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登记表(交至蜀锦路68号C座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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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登记表

    #03

    二手车交易

    市场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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