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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你查了!福州到底能开顺风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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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一追到底2023-07-07

    近日,畅行876接到陈先生的求助,他表示由于日常频繁往来福州与周边区县,为节约通勤成本,其考虑接单顺风车乘客。但陈先生在与身边一些从事过顺风车接单的司机沟通后发现,目前福州对于顺风车主接单行为如何定义,是否涉及违规等存在一定争议。

    查有所据 有法可依

    《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 附则中的第三十五条提到“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的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非营业性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针对此处的“合乘服务的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应从何处发布,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承担发布及接收功能。且例如微信、QQ等即时通讯服务应用程序,不属于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故在此类即时通讯服务应用程序中发布的顺风车合乘信息不符合相关规范。

    在明确非营业性质的前提下,对于顺风车的规范化管理,附则中也有明确要求:(1)每车每日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次;(2)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乘人员分担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不包括时间成本、车辆折旧等;(3)合乘运行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信息平台应将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相关信息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所以按照要求,福州市是允许私人小客车在遵守该细则的前提下开展合乘的。该细则的目的是清晰地界定顺风车,避免在实际操作中被非法营运者“钻空子”。记者咨询了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合乘次数限制方面,日常执法中,执法人员会通过现场查看司机端的接单情况,核查是否符合次数要求,同时如发现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情况,执法人员将应用网约车监管平台进行数据核查。而对于上文提到的“市区区域”如何界定,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回复称,此处提到的市区区域为广义上的福州市区,即福州市行政区域。

    而对于顺风车接单车主的要求,综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定义,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交通营运行为,驾驶员无需办理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信部等七部委共同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时至今日历经七年 ,暂行办法经过两次修正。其中关于网约车的管理日渐成熟。但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下称顺风车)内容,暂行办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三十八条提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将顺风车的相关执行标准下放地方,是考虑到各地城市发展状况及交通综合运力的实际规模。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就有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可根据“地情”量体裁衣。

    地方管理细则允许,却没有平台备案?

    刘强(化名)常往返于福州几个区县之间,频繁地奔波让他产生了成为顺风车主找人分摊油费的念头,但在和他的交谈中记者发现,这一念头却迟迟未能落地。究其原因刘强表示,身边不少朋友提醒过他,目前在实际接单时,仍可能面临执法部门的查处,且一旦受到处罚,往往会面对数十倍油费的罚款。

    这种担忧,记者也从多位专兼职司机处得到了证实。

    随后,记者以市民的身份拨打了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顺风车的各项强制要求可参照《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前文部分已罗列)。但同时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谨慎选择顺风车接单,其透露福州目前并未有任何一家平台在主管部门备案过顺风车业务。

    通过查询记者发现,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曾于2023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网约车平台公司名单的公示”。其中涉及的36家企业当中,部分企业的平台已在福州市域内上线了顺风车业务。但针对顺风车业务的备案,记者并未查询到相关文件。其与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的回复相契合。

    有《细则》限制,无平台合规?在目前开展顺风车接单的几大平台上,注册成为顺风车主流程相对便捷,只需提供相应证件通过审核即可。

    滴滴平台

    嘀嗒平台

    哈啰平台

    记者在致电各平台全国客服热线时,工作人员均表示,顺风车实际为共享出行方式,不以营运性质为目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处罚。但具体城市间详细要求应以注册人所在地为准。关于各平台在福州是否取得顺风车相应资质问题,截止发稿,记者未能收到有效答复。

    国家及各城市如何看待“顺风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文件中相关内容“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站在顶层设计层面,相应指导意见中给予了顺风车明确定位及鼓励发展的可能;同时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组织起草发布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公司安全运行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中也针对顺风车的各方权利义务、应急事件处置、隐私保护等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但在地方落实过程中,一方面出台了相应细则,但同时平台却无相关资质,这样不利于顺风车业务的良性发展。目前福州市各行政主管部门并未就能否开展顺风车业务明确表态,照记者理解,只要车主在接单过程中严格遵照上述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就不算违法。如果被处罚,建议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纵观全国其他城市,部分地区的相关条例针对顺风车的出行路线、合乘费用等均出台了更加细化的要求。以广州为例,根据2021年12月3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中的内容,在费用方面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用电)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成本费用按合乘里程分摊计算,单位里程总分摊费用不得超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得设置起步价,不得按合乘时间计费。通行费等费用由合乘各方协商分摊,并在合乘平台提前确认分摊比例。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规定细化,有效落实,是响应顶层设计,为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做出相应政策支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固然符合地方发展需要,但顺风车的发展如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有待于各方的深入思考。

    对于福州顺风车的各类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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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搜!福建人正式被确诊为孙悟空!

    福州陈先生:

    停了好几个月开不了!

    什么时候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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