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关拖挂房车政策的问题,很多房车自媒体人已经说了很多,而且就目前的政策来说,其实已经讲的很明确了。吾羊之所以还要说,主要是陆陆续续有一些新朋友还不太清楚,所以吾羊根据之前的信息,和当前有关国家针对拖挂房车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再统一整理一遍,希望能够让大家对于拖挂房车有个全面的了解。

由于政策和法规会不断的更新,所以此篇文章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吾羊也会根据新政策和法规的出台来及时完善,另外,这篇文章的观点仅代表吾羊个人观点,不能作为你和JCSS讨价还价的证据,仅供大家参考,就和自改房车一样,大家懂得就好。
生产环节:国家标准
一. 旅居挂车的结构分类
我们一般俗称的拖挂房车,在国家标准以及法律法规中统一称为旅居挂车,为了防止混淆法律法规和标准中的定义,所以我们下面统一都按照标准来称为旅居挂车。
在国家标准GB/T 36121-2018《旅居挂车技术要求》中,针对旅居挂车的结构有如下的分类:
3.2 旅居半挂车
满足居住要求和半挂车道路使用要求的旅居挂车
3.3 旅居中置轴挂车
满足居住要求和中置轴挂车道路使用要求的旅居挂车
但是,在最新一期的 GB/T 3730.1-2022《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一部分:类型》中,则增加了另外一种旅居挂车:
7.3.4 旅居牵引杆挂车
装备有睡具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牵引杆挂车。
这就是吾羊所说的时效性,因为标准的出台有一定的滞后性,36121这个标准中的界定的术语源于3730.1,那么在未来新版的36121中就一定会出现旅居牵引杆挂车。
那么目前从结构上来说,旅居挂车就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A. 旅居半挂车
这种车其实在美式旅居挂车中很常见,就是我们俗称的鹅颈式房车。

B. 旅居中置轴挂车
这类房车就是目前市面上见到最多的,无论是欧式公路,美澳越野,其实都是属于这个类别。

C. 旅居牵引杆挂车
这类挂车其实就是全挂车的一种,目前这类旅居挂车几乎没有,即使有也是特殊用途。

其实从轴的位置上就能很好的分别这三种旅居挂车,旅居半挂车的车轴在靠后的位置,旅居中置轴挂车故名思意,其车轴在整个车厢的中部,而旅居牵引杆挂车则必须是双轴,前后两个轴分别位于车厢的前后位置,并承担整车的重量。
二. 旅居挂车的长度分类
在国家标准GB 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中,针对挂车有这样的规定:
半挂车外廓尺寸最大的长度为13.7米,中置轴,牵引杆挂车外廓尺寸最大长度为12米,但是车厢长度限值为8米,关于外廓尺寸最大的宽度和高度是一样的,分别为2.55米和4米。

一般来说挂车的轴荷和质量限值都是按照货运标准制定,所以作为旅居挂车来说,都不会超过这个最大限值,在这里吾羊也就不多做评论了,还是我们回到GB 36121-2018这个标准中,里面详细涉及旅居挂车的长度分类和总质量分类:
4.2 旅居挂车按照车厢长度及总质量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那么根据标准中的表格所示,可以分为:
A. 微型,其车厢长度小于等于3.5米,总质量小于等于750公斤;
B. 小型,其车厢长度大于3.5米,且小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750公斤,且小于等于2000公斤;
C. 中型,其车厢长度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8米,总质量大于2000公斤,且小于等于3500公斤;
D. 大型(半挂型),其车厢长度大于8米,其总质量大于3500公斤,那么大型的旅居挂车只会出现在旅居半挂车中,也是符合1589-2016中对于中置轴和牵引杆挂车对车厢8米长度限制的要求。
那么以上就是针对旅居挂车本身尺寸和重量规格的要求,但是如果你认为只要符合这些都可以的话,那么为时过早,毕竟挂车需要牵引车,那么会涉及另外一个标准要求,汽车列车的长度。

三. 汽车列车的长度最大限制
同样在1589-2016中,不仅针对挂车有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制,针对汽车列车同样有这方面的限制,根据标准中的内容,具体汽车列车限制如下:
A. 乘用车列车
最长不超过14.5米,也就是说你用普通乘用车来牵引旅居挂车的话,那么前车和后车的总长不得超过14.5米,举了例子,例如你的前车5米,那么后面的旅居挂车整车的尺寸不能超过9米,除去1米多的A字梁,其实车厢的长度大约在7米左右,例如市面上常见的680,650尺寸的旅居挂车基本都是没有问题,如果是那种美式中置双轴的拖挂,例如大唐的A3,A4系列,那就不符合要求。
如果你是一台旅居车来作为牵引车,那么无论是C型或者B型,按照旅居车6米来计算,其实你后面的旅居挂车总长度不应超过8米,抛出A字梁的长度,基本在选择在6米左右厢体为宜。

B. 货车列车
最长不超过20米,还是引用上面的例子,如果你就是打算牵引一台诸如大唐A3,A4那种总长超过8米的美式中置双轴房车,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一台皮卡来牵引,这样就符合标准所规定的汽车列车总长。
当然,越大的车辆,总质量也会越重,所以这也是为何一般玩大型旅居挂车或者越野拖挂的玩家选择皮卡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皮卡有准牵引资质,皮卡有更好的动力,而是在汽车列车长度上有一定的限制,货车列车的长度比乘用车列车足足长了近6米。

管理环节:政策法规
一. 上路
大家都比较关心旅居挂车上路的问题,所以先拿出来和大家谈论。关于旅居挂车上路,总结起来就是纠结到底什么样的前车可以进行牵引,所以也就引申出了一个“牵引资质”的讨论,那么我们乘用车的准牵引总质量是否就是我们所说的“牵引资质”吗?

A. 上路政策
车辆管理属于公安部车辆管理部门,那么根据目前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版本内的内容来说,其实并没有关于旅居挂车上路的具体法规,依据本法而订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却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大家常常在网上看到的那段: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通过上面的这段文字的表述,其实我们并没有发现有针对牵引车相关的要求,而且整个《实施条例》中涉及“牵引”的字节多达28处,但是都没有有关牵引车的任何规定,那么至于“牵引资质”的问题,从何而来呢?
我们再看看下面可能与“牵引资质”相关的几个方面。

B. 准牵引总质量
我们大部分人所拥有的乘用车行驶本上,其中有两项是没有数据的,均被标注为“--”,其中一个是核定载质量,一个就是准牵引总质量。
这里要注意的是,“--”并不代表准牵引总质量为“0”,进而说这台车不具备牵引能力,因为核定载质量也是标注“--”,不能说我们的车核定载质量为“0”,那么难道人不能上去开,只有没啥重量的空气去开车吗?所以“--”代表着没有数据,并不代表这项数据为“0”。
之前之所以没有准牵引总质量的数据,那是因为如果你的乘用车具备牵引功能的话,才需要标明最大允许牵引质量,而工信部并不要求生产企业把不具备牵引功能的乘用车上传为“0”的数据,这也导致车管所在管理机动车的时候,没有这项数据的原因。

在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有过这样的描述:
表1 各类机动车产品标牌应补充标明的项目
b. 乘用车,旅居车可不标发动机最大净功率转速,但还应标明发动机排量,乘用车具备牵引功能时还应标明最大允许牵引质量。
但是,随着旅居挂车走向大众,工信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在2022年由工信部装备工业中心出台了一则文件:《关于规范具备牵引功能轻型汽车申报要求的通知》
在这份通知中,再次重申在申报《公告》产品的同时,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必须填写最大允许牵引质量,以“XXX,0”方式进行填写,说白了就是具备牵引功能则需要准确填写准牵引总质量的实际数值,反之,则准牵引总质量则填“0”,这也证明了,目前我们行驶证上面的“--”并不代表“0”。

那么问题来了,无论是准牵引总质量,还是我们所谓的“牵引资质”都共同指向了同一个目标,那就是“牵引功能”,它才是乘用车是否就有准牵引总质量的关键,也是决定何种的牵引车才是合法牵引旅居挂车的关键。
C. 上路被罚的法律依据
在谈论有关“牵引功能”之前,我们用前一阵子网上“陈同学”自首事件,以身试法为大家讲述旅居挂车上路被罚的实例来说明,可能目前还是有些人不明白,其实当时的JCSS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并不是你车是否有准牵引总质量,也没有谈及什么大家所谓的“牵引资质”。
真正导致被罚的原因,其实是非法的改装,根据我们车友群中部分旅居挂车车友被罚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实JCSS给出的违章代码是10870,这个代码其实就是“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那么,什么是具有牵引功能呢?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们车友又该如何判定什么车具备牵引功能呢?

D. 牵引功能
决定是否具备有牵引功能不是由准牵引总质量决定,因为上面我们已经说了,先有了牵引功能,才出现的准牵引总质量,所以他俩的关系不是鸡与蛋的关系,而是父与子的关系,牵引功能是“父”,准牵引总质量是“子”,所以也可以说“准牵引总质量”并不能决定你的乘用车到底是否能牵引,因为它的数据和你能否牵引,其实都是由牵引功能决定的。
那么什么是乘用车的牵引功能,从上面被处罚的依据可以看出,其实牵引功能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你的车是否具有牵引装置。

在GB 32087-2015《轻型汽车牵引装置》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轻型汽车牵引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3.1 牵引装置
固定或安装在汽车上,通过使用如拖绳,拖缆或者拖杆等装备进行连接,从而实现车辆牵引或被牵引的部件。
其实在我们的普通乘用车上,都必须有这种装置,我们汽车前部的那个可拆卸的拖钩其实就属于牵引装置。
在此标准中,最重要的技术要求则是:
4.1.3 牵引装置的最外端不应凸出车辆外部轮廓在水平面的垂直投影,处于牵引状态时除外。
那么有朋友会问,依据2016年11个部局联合颁发的“旅发【2016】148号”文件中的一段政策,大意就是“符合国家标准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可以拖挂重量不超过2.5吨的中置轴旅居挂车上路行驶。”我自己加装了拖杠,并没有凸出,是否可以去车管所备案,这样我就不会被罚了?

首先,符合国家标准的准牵引装置在哪里?在改装厂的无疑都是作坊自行制作,并没有按照上面所说的32087标准来执行和检验的,而符合国家标准的只能是生产厂家提供。
那么这就涉及了另外一件事-《汽车公告》
E. 汽车公告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看最新一期关于牵引装置的政策文件,那就是上面我们曾经提及的装备中心【2022】264号文件-《关于规范具备牵引功能轻型汽车申请要求的通知》,其内容如下:
(二)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车型申请产品准入时应将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填写在《公告》“准拖挂车总质量(kg)”一栏中,以“XXX,0”方式进行填写,并在“选装照片”中提供安装及未安装相关牵引专用装置的车辆照片,在备案参数“专用装置名称”、“专用装置型号”、“专用装置生产企业”处备案牵引装置相关信息;在“其他”栏中说明车辆长度与安装牵引专用装置的对应关系。
这一段说白了就是要规范牵引装置,所有有关牵引装备的信息必须要备案,请问你自己再改装店安装的拖杠是否经过厂家公告的备案?没有的话,那无疑算是非法改装。
(三)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产品在上传和打印合格证时,填写的“准牵引总质量(kg)”应与实际车辆配置及《公告》“准拖挂车总质量(kg)”参数对应。例如:实车未配备牵引装置,应在合格证“准牵引总质量(kg)”栏目中输入“0”;实车如果配备了牵引装置,应在合格证的“准牵引总质量(kg)”栏中按照《公告》“准拖挂车总质量(kg)”具体参数填写XXX。
这段则规范了准牵引总质量,所以不会再出现我们之前行驶中的“--”,如果原厂安装牵引装置则有具体数值,反之,则为“0”。
(四)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产品,产品标牌的标注应与车辆上专用装置的配置一致。产品标牌上标有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时,实车必须设置有拖钩孔等牵引装置;产品标牌上如未标明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则不应设置拖钩孔等牵引装置。
今后,准牵引总质量与牵引装置合为一体,有无牵引装置都必须备案准牵引总质量数值,反之,只要有准牵引数值的就必须实车配置牵引装置,没有准牵引数值则不能设置牵引装置。
所以,外来关于“牵引资质”的谈论,其实可以统一了,你既可以以是否有准牵引总质量为依据,也可以用是否有合法的牵引装置为依据。

F. 现在如何上路
其实现在是否上路,看的就是你原车是否带合法的牵引装置,但是政府知道,车友也清楚,在旅居挂车一定的保有量的前提下,很多朋友的车都是不带原车牵引装置的,那么目前来说,你用一台自己加装牵引装置的乘用车来牵引旅居挂车,在实际上,JCSS都是人性执法,只要不是有人举报,或者你被拦下情绪激动的话,大部分都是可以正常上路的。
但是,既然政策和法规出台了,至于它们何时认真起来,还是你要考虑的,如果是新玩家,在考虑玩旅居挂车之前,一定要选好你的乘用车是否可以原厂加装牵引装置。
二. 上牌政策
我们先把大家最为关心的上路合法性和大家说了,现在简单说一下上牌政策,其实吾羊在之前也说过了,旅居挂车属于挂车的一种,所以上黄牌,不受当地摇号的限制。
而根据GA 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中规则的划分,总质量大于或等于750公斤,且小于4500公斤的挂车均为轻型挂车,一般我们的旅居挂车都不会超过4500公斤。
另外,主要有的地区检测场关于牵引车需要“牵引资质”的问题,其实是源于一份内部的文件,GA 801-2019《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的条文解释,在此条文解释中对“GA 801标准中有关六种特殊情形的处理”需要注意中提到:
对挂车进行查验时,若查验员发现牵引车与挂车不匹配(包括汽车列车的车长 超出 GB1589 标准规定的限值、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小于挂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等), 或者牵引车本身不具备牵引资格(如牵引中置轴旅居挂车的乘用车的牵引装置系自行加装等),应当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申请人(或被委托的经办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关规定,经车管所负责查验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可要求其更换符合规定的牵引车后再来办理挂车查验业务。注:车管所应告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汽车列车安全技术性能时应确认牵引车是否具有牵引资格、确认牵引车与挂车是否匹配。
这是非公开首次提出“牵引资格”的问题,那么你会发现所谓的“牵引资格”实际指的就是是否带有牵引装置,而且明确了自行加装属于不具备“牵引资格”。

三. 驾照政策
这个问题其实也曾经谈论过,目前我国针对旅居挂车驾照分类而言,按照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仅从不同的汽车列车总质量来划分为两类:
A. 汽车列车总重量小于(不包含等于)4500公斤的,属于轻型牵引挂车,准驾为C6驾照;
B. 汽车列车总重量大于4500公斤的,属于重型牵引挂车,准驾为A2驾照。

四. 年捡及报废
按照现行的政策,旅居挂车采用一年一检,15年强制报废的政策,至于大家呼吁的是否改革,还需要等待国家的新政策出台。
- 总结:
有关“牵引资质”上路的话题,其实已经很明确,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说,和自改床车/房车一样,只要自己不惹事,不去闹事,那么现在大部分的地区都不会太为难你。
至于今后如何,根据最新的关于牵引功能的话题来说,法律可能不会改动,毕竟那个需要立法机构的来完成,那么标准可能会随着新要求而更新,如果你正好有换车的打算,或者是打算进入旅居挂车的新玩家,还是按照最新的规定来执行,即买一款带原厂牵引功能的乘用车。
其实,根据目前旅居挂车要求乘用车具有牵引功能上公告这个问题,还可以引申再说一下目前自改床车/房车的未来发展,吾羊之前也提醒过大家,一旦生产厂家把改装的露营车,无论以何种方式上了公告,例如现在不少厂家都把自己的改装上了宿营车公告,那么针对我们自改房车/床车而言,就面临着非法改装的可能。
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何我自己按照政策规定允许范围之内来改装,还会触犯法律法规?你要知道,现在的轻客也都是要上传车内布局和座椅样式的,而你自己改就会涉及与公告技术参数不符。另外,厂家后排放置了可作为床铺的低柜,并且把这款布局的车上了公告,而你也采用同样的方式,那就意味着你的车与公告不符的情况,关于自改床车/房车,吾羊会慢慢和大家去谈论,关于本期旅居挂车,大家还有什么需要补充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下方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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