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GB 38900已经实施了近两年,但这期间不断有新朋友加入到机动车检验检测工作中来,尤其近半年来随着飞检无忧被越来越多的朋友认识,我们后台也收到很多朋友的咨询,今天为大家准备是一篇旧文,有图有真相,内容很详尽。相信对于新手朋友应该有所帮助。
标准原文
6.3.1 外廓尺寸(GB 38900与GB21861标准变化)
6.3.1.1 机动车外廓尺寸不得超出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
6.3.1.1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外廓尺寸机动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 7258、GB 1589 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应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 挂车不超过±1%或±50mm ,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 或±50mm 。

6.3.1.2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重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 7258、GB 1589 规定的限值,且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不超过±2%或±100mm±3%或±150mm 。

外廓尺寸实测值
GB7258、GB1589标准中要求:
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外廓尺寸限值

单位为 米
- 对警用摩托车,发动机排量大于或等于800ml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或等于40kW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外廓尺寸限值为长小于或等于2.80m,宽小于或等于1.30m,高小于或等于2.00m。
- 对标定功率大于58kW的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长度、高度限值为长小于或等于12.00m,高小于或等于3.50m。
栏板式、仓栅式、平板式、自卸式货车及其半挂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制

单位为 毫米
其他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

单位为 毫米
- 当采用方向盘转向,右传动轴传递动力,具有驾驶室且驾驶员座椅后设计有物品放置空间时,长度、宽度、高度的限制分别为5200mm、1800mm、2200mm。
- 专用作业车车辆长度限值要求不适用,但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冷藏车宽度最大限值为2600mm。
- 定线行驶的双层城市客车高度最大限值为4200mm。
- 运送45ft集装箱的半挂车长度最大限值为13950mm。
- 车厢长度限值为8000mm(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除外)。
- 长头铰接列车长度限值为18100mm。
- 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长度最大限值为22000mm。
自动测量装置
GB38900标准表4中要求:
重中型货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在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均应使用自动测量装置,其他车型可采用人工检验方式,也可采用自动测量方式。

- 车辆外廓尺寸不得超出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要求。例如:《公告》记载车长为11980mm的货车实际检验车长为12080mm,误差未超过±1%,但超过了GB 1589-2016规定的限值(双转向轴四轴载货汽车最大车长为12000mm),外廓尺寸判定为不合格。
- 对于符合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要求的前提下,本条所提的外廓尺寸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是“或”的关系,检验过程中两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判定为合格。
-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应符合计量要求,测量装置最大允许误差:±1%或±20mm 。
人工检测
人工检验标准器:
钢卷尺:准确度等级2级;标尺、铅锤、水平尺。
- 建议配备5m钢卷尺和30m钢卷尺各一套。
- 人工检验的整个检验过程应全程摄像记录,上传的照片(或视频截图)应体现量具的刻度及测量的结果”,以进一步规范人工检验。
- 人工测量的结果照片可以是在检验过程中使用PDA拍摄的图片,也可以是检验过程全程录像中采集的视频中截取的图片。



检验拍照
外廓尺寸检验拍照,需拍两张照片:
一张应能清晰显示车辆检验过程中前部照片并且显示车辆的前号牌号码;
另一张为车辆在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检验过程中侧面照片且能看清侧面轮廓;视频应能清晰的观察到检测全过程。
- 外廓尺寸检验过程中应由外廓尺寸自动装置实时自动保存车身正面、侧面的照片并上传至监管系统,照片应不能人工修改。
- 为了强化通过检验项目照片加强监管,增加了检验项目照片的格式及分辨率要求,规定照片应为24位真彩图像,采用JPEG编码,以JPEG格式存贮、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280*720)。
检验时需要剔除的部分
GB1589规定,不计入测量范围的部件:
· 测量车辆长度不在测量范围的装置
不具备载货功能,且超出车辆前或后端不大于50 mm、边和角的圆角半径不小于5mm的以下装置:
——刮水器和洗涤器,举例如图所示;

图 刮水器
——外部标识,包括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量、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举例如图所示;

图 车辆外部信号灯
——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举例如图所示;

图 车辆外部防撞胶块
——外部遮阳装置,举例如图所示;

图 外部遮阳装置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如下图所示;

图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
——锁止装置、铰链、手柄、控制器、开关,举例如图所示;

图 锁止装置
——出入口踏步(或爬梯)、保险杠上端用于风窗擦拭的上车踏步及把手,举例如图所示;

图 用于风窗擦拭的上车踏步及把手
——后标志板含LOGO标志;
——可拆卸的车辆用的挂接或拖曳装置,如下图所示,如下图所示;

图 可拆卸的车辆用的挂接或拖曳装置
——排气尾管,举例如图所示。

图 排气尾管
不具备载货功能的以下装置不在车辆长度测量范围:
——空气进气管;
——在半挂车前回转半径内的冷藏半挂车的冷机、半挂车的工具箱框、爬梯、前端气/电连接器及其防护罩,举例如图所示;

图 半挂车工具箱框
——间接视野装置,如下图所示;

图 间接视野装置
——电力车辆的集电装置(含其固定装置),举例如图所示;

图 电力车辆的集电装置
——展开长度不超过2000 mm,收起状态不超过200mm,可拆卸或折叠的车辆后部导流装置,如下图所示;

图 车辆后部导流装置
——收起状态的水平长度不超过300 mm的尾板、上下坡道及类似装置,如下图所示;

图 收起状态的水平长度不超过300 mm的尾板、上下坡道及类似装置
注:尾板包括按照规定加装的车用起重尾板。
——后尾梯,举例如图所示。

图 后尾梯
· 测量车辆宽度不在测量范围的装置:
不具备载货功能,且单侧超出车辆侧面不大于50 mm、边和角的圆角半径不小于5 mm的以下装置不在车辆宽度测量范围:
——外部标识,包括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量、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局部的流水槽;指用于引导驾驶员门(或窗)上方雨水流、乘客门上方和位于前风挡玻璃两侧引导雨水流向的流水槽;
——防飞溅系统的柔性突出部分,举例如图所示;

图 机动车防飞溅柔性突出部分
——在收起位置时的可伸缩踏步、客车的出入坡道、举升平台及类似装置;
——锁止装置、铰链、手柄、控制器、开关;
——轮胎失效信号装置;
——轮胎压力指示器;
——位于轮胎接地点正上方的轮胎壁的变形部分;
——倒车辅助装置;
——排气尾管。
以下装置不在车辆宽度测量范围:
——间接视野装置;
——非工作状态下的校车停车指示牌。
· 测量车辆高度不在测量范围的装置:
天线的软质部分。举例如下图所示

图 天线软质部分
人工复测
对于外廓尺寸自动测量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的测量值在标准值±2%或±100mm以内,或者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的测量值在标准值4%或±200mm以内的,可按人工检验方法测量,并以人工复测数据为准,将测量结果记录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部分)。
对于半挂车由牵引车牵引后测量的,宜考虑由牵引车鞍座高度引起的测量偏差。
对于检验机构2018年1月1日前配备的自动测量装置,如无法自动识别并剔除GB 1589规定不计入部件和加装有法律法规允许部件的,应首先使用自动测量装置测量,再用人工检验方法复测。
对于中置轴挂车,可采用自动测量与人工测量(牵引杆长度等)相结合的方法。
人工检验(复测)应按照附录B.2规定的方法规定进行,整个检验过程应全程摄像记录,上传的照片(或视频截图)应能体现量具的刻度以及测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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