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驾驶人
为了追求个性时尚
都喜欢给自己的爱车
变更车身颜色
这时,就有车主问了
变更车辆外观需要去车管所报备吗?
具体如何办理呢?
法律链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有关规定: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在进行业务办理的时候
下面这些注意事项
各位驾驶人一定要仔细看
01
不能喷涂的颜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02
先改颜色后备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03
可异地变更: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办理业务前
可别忘了先准备好办事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注:
此业务可代办,如需代办,还需提供:
1.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二、业务办理流程
1、在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变更车身颜色10日内,携带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前往车管所
2、交验机动车
3、在业务大厅办理、缴费
广大车主朋友请注意
如果改变车身颜色
请及时做变更登记
否则被公安交警部门发现
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有需要的朋友
抓紧来办理哦~
(文章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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