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3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已于2025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可享受补贴。不受户籍和上牌地区限制。
(二)“首展、首秀、首店”购车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3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在海口市发布“首展、首秀、首店”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价格(价税合计)达50万(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10000元。
注:首展、首秀、首店的车辆需汽车企业提前向海口市商务局备案登记。
02 补贴标准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

2025年一季度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2300万元,资金有限,发完即止。
(二)“首展、首秀、首店”购车补贴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首展、首秀、首店”补贴100辆新车,先到先得。
03 所需资料
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取得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取得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等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范围。
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2025年海口市“首展、首秀、首店”补贴支持范围。
04 申请程序
请密切关注海口市商务局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补贴申报细则以及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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