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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比亚迪电池终身质保的问题

    2022-09-11发布于:唐车友圈

    #我想对厂家说

    本人是一名2019款唐ev纯电车主,车龄两年半,行驶里程65000公里,因为家中孩子长期需要去医院康复治疗,每天来回近100公里,所以用车频率很高,刚需性很强,买车两年多,跑了65000+


    用车两年多来,对比亚迪唐的各种性能十分满意,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大小问题,但今年7月初,本在北京二环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整车动力丢失,出现故障提示ev受限,电池电量从70%掉到0,车速直接降至启动速度!下面是拍的当时的仪表盘,当时只跑了58000公里,刚两年多几天。


    二环路上突然电量掉到0,骤降到5公里时速。

    惊心动魄中龟速爬行到路边停车后多次尝试重启都没有解决问题,在400客服指引下冒着生命危险找到一个附近的充电桩,插上充电枪仍然没有任何反应,无奈之下给4S店打电话,店里让叫救援送到店里查看。第二天告诉我是电池故障,需要更换一个新的电池包。

    更换电池后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在我出行的过程中,发现车辆续航能力大幅度缩水,高速定速巡航120的情况下续航不足250公里,经过多次充电量的统计,新换的电池电容不足70度。


    这是从北京一路回湖北,最高的一次充电记录,刚60度电。

    向4S店反映这个问题后,4S店仍然坚称这是一块全新电池不可能出现容量不足的问题。以下为聊天记录截图。


    4S店告诉我,这个是新电池,不可能出现电量充不进去的问题

    为此,我又特意去当地的4S店做了一次测试,车子电量放干直到自动熄火,用慢充充满用了82度电,当地4S店告诉我这个电池没有任何问题,我跟他理论半天,我说我这个是新电池,计算充电损耗的话,至少要用到100度电才正常。当地4S店的维修工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他们明确告诉我:所有的电池维修,都是按照使用里程,从其他车主返厂维修的电池里面找一块差不多对应的给换的。明确告诉我不可能是新电池,我反复跟他沟通,我车电池不是自然原因损坏更换的,而是电池本身的质量原因损坏的,跟其他车的维修不一样,并且还当面跟北京4S店打电话确认了。但是那边仍然坚称这个电池没有问题。

    无奈之下,我只能等回北京以后再去检测。到4s店测试,满放满充的实际用电量不到75度,计除充电损耗和电池自身热管理的损耗等因素后,实际电容肯定到不了70,而我的车标称电容是82.8度,经过多次沟通,店方最后才给出解释:为客户更换的电池都是其他车辆换下的电池返厂维修更换的,根据我车的行驶里程对等更换的。

    其后,我向他提交了我今年5-6月份多次充电记录,记录中充电量最高的一次是在今年6月22日,也就是车辆出现问题的前两周,单次充电用电量为85度,且是在车辆仍有10%以上电量的情况下的数据,由于我很少使用快充,仅找到一次一年多前的充电数据,单次充电用电量最高记录为91度。


    换电池之前半个月,正常使用后在留有安全电量的情况下,最高的一次充电用电量接近86度(未计除电损)

    可以明确得知,更换后的电池既非一块新电池,也没有达到车辆续航标称的里程,甚至比我使用近两年的电池仍有很大差距。

    此后,4S店向比亚迪公司报告该情况,比亚迪公司又发来一块电池,电池到店后,我特意要求先做了个测试,根据4S店测试后的说法,这第二块电池满放满充电量不到83度,但是也差不多,与我原车电池一致性比较高,但是换上电池之后用了一周感觉仍然差距很大,查看后台数据,前一块电池从16%充满用了十个小时,后一块电池用了十个小时二十五分,按照充电桩功率7千瓦计算,这块电池仅比上一块电池多了2.8度电!很显然这块电池容量仍不足70度。


    更换的第一块电池充电用时

    更换的第二块电池充电用时

    此后我反复通过微博私信、微信、app、400电话等向比亚迪公司反映该问题,但是一直没有任何人来解决这个问题。


    多次反馈均石沉大海

    且实际用车过程中明显能够感受到续航不足,电量虚标,但是面对我从比亚迪车机和app拿出的大量数据,比亚迪仍然坚称这块电池没有问题,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接受不认可,真可谓是把“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这句话演绎到了极致!

    最后实在是讲不出道理了,店方就以三元锂电池已停产,厂家已没有新电池库存来说事。

    对此我认为更加不可思议,如果真是如此,每出一款新车,旧款车辆的维修部件都停产,需要靠翻新件来维修,那么以现在新能源汽车推陈出新的速度,几乎所有车主购买比亚迪的车后都会面临两三年后必须使用翻新件维修的问题。公司所称的三电系统终身质保、续航衰减超过30%更换新电池等承诺还有何保障可言?


    新的汽车三包法明确要求保修更换的配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件

    最后,我再总结一次:首先,电池出现的问题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不是自然损耗导致的正常故障,且在三包期内,厂家必须且应当无条件进行维修!

    其次,送修前4S店明确告知是更换一块新电池,没有任何关于可能会使用二手翻新电池的提示!结果最后更换上的电池是一块翻新电池,涉嫌欺诈行为,最起码也是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知情权!

    第三,新的汽车三包法中对于维修使用配件问题写得一清二楚,明确规定必须使用不低于原车配件性能的配件,一块只有60度电的返修电池,性能比原车82.8度电的容量低了20%以上,还能叫不低于原车配件吗?

    上面我说的数据都是来自于比亚迪汽车、国家电网以及比亚迪随车附带充电桩的app

    作者提到的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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