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的定义:顺风车不属于营运车辆,不需要具有运营资格!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得到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和驾驶员也要取得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而顺风车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让司机和乘客共享同一辆车,以分担出行成本的一种出行方式。顺风车并不以营利为目的,通常是私人之间的行为,而不是商业行为,因此不被视为营运活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顺风车接单次数是有限制的,一些城市规定市内订单最多接两个订单,市际订单只能接一单。此外,顺风车交易必须通过平台进行,不得私下接单和交易,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营运(避免线下黑车打着顺风车的幌子私自接单)。
总之顺风车也需要注意交通安全和合法性问题,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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